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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20-11-10

    全面了解焦化企业环保检查重点

    中国焦化企业众多,焦化企业存在工艺复杂,产生污染物种类较多的特点,环境监察人员必须对焦化企业产污环节、治理措施等有全面的了解,在环境监察工作中才能做到心中有数、执法到位。本文对焦化企业排污点位、应采取的治理措施及执行环境标准等进行了简要的介绍,并对焦化行业环境监察应注意的点位进行了逐一的分析。

    1.焦化生产工艺

    焦化生产大体分两个工段:备煤、炼焦工段、化产回收及焦化废水生化处理工段 。炼焦工段是煤经加温蒸馏变成焦炭的过程,化产回收工段是对煤气中化学产品的回收过程,一般主要有冷鼓、脱硫 、硫铵、洗脱苯等工段 。

     2.焦化生产过程污染源分析、治理措施及监察要点

     2.1 废气部分

      (1)装煤、炼焦、出焦。
      ①装煤时,煤中水分蒸发和挥发份迅速产生,炭化室压力突然上升,废气逸散。主要污染物为BaP、颗粒物、H2S 、NH3、酚等污染物质。
      需配套建设装煤消烟除尘设施,如:炉顶燃烧+喷淋处理 、侧吸导管 、二合一地面站等 。
      ②炉顶废气及炉门泄露废气 。
      装煤孔盖、上升管盖 、上升管与炉门顶连接处 、桥管液封连接不严,荒煤气从缝隙中泄露,焦炉炉顶散落煤,受热分解也产生烟气。炼焦过程中炉门刀边炉框镜面不严密处产生的泄露废气 。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、苯、BaP、SO2、CO、NO2 、H2S、NH3、酚类等,成分复杂且具有较大的毒害性。
      需采用水封式上升管,特制泥封,及时清理炉顶 、炉门炉框等。
      ③推焦烟气。
      成熟焦炭经推焦车、拦焦车从炭化室推出进入熄焦车,高温烟气从导焦槽顶部等处排出。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、苯、BaP、SO2、CO、NO2、H2S、NH3 、等 。
      需配套建设拦焦车集尘罩及地面除尘站。
      ④熄焦塔排气。
      炽热焦炭与熄焦水接触,产生大量水汽,携带污染物排放 。主要污染物为焦粉 、BaP 、CO、H2S、酚类 、氰化物等。
      需设置木质折流板除尘。
      ⑤焦炉烟囱排气。
      焦炉加热燃烧室燃烧煤气产生的废气。主要污染物为烟尘 、SO2、NOx等 。
      需燃用净化后的焦炉煤气 。
      ⑥筛储焦工序。
      熄焦后焦炭在破碎、筛分 、储存时产生的粉尘 。
      需设置筛储焦楼,在筛焦楼及转运站等处设置除尘设施,焦炭堆场设置挡风抑尘网 。
      ⑦事故状态下焦炉放散荒煤气。
      需设置双回路电源、煤气自动点火装置。最大限度减小停电事故的发生,即使发生,煤气自动点火装置将荒煤气点火燃烧,可减轻事故状态时对环境的污染。
      监察要点:精煤堆场防风抑尘网 、输煤走廊密闭、装煤出焦消烟除尘设施运行情况 、炉门封闭情况 、熄焦塔木质折流板、筛焦粉尘除尘设施、双回路电源、煤气自动点火装置、查看运行记录及在线监测SO2等数据 。
      (2)煤气净化。
      ①冷凝鼓风工段,机械化焦油氨水澄清槽氨水分离过程中产生的废气,焦油贮槽、循环氨水中间槽 、成品苯贮槽挥发逸散的废气。主要污染物为HCN 、BaP 、NH3、H2S等 。
      需统一收集送排气洗净塔洗净后排放。
      ②脱硫再生塔排气。
      煤气脱硫产生的富液送再生塔再生时有部分尾气从塔顶排出。主要污染物为HCN、NH3、H2S等 。
      需统一收集送排气洗净塔洗净后排放。
      ③煤气中的硫化物 。
      一般采用湿法脱硫,减少煤气作为燃料燃烧时SO2等污染物的排放量 。脱硫工段包括煤气脱硫、脱硫液再生、硫回收三部分 。脱硫的主要任务是将煤气中的硫化氢脱至≤200mg/m3,并回收硫磺。
      ④煤气中的氨 。
      一般采用硫铵工段去除,用硫酸洗去煤气中的氨并生产硫铵,将煤气中的氨含量脱至500mg/m3以下 。将生成的硫铵干燥成硫铵成品,同时将冷鼓来的剩余氨水蒸氨。
      ⑤煤气中的苯。
      洗脱苯工段去除,包括终冷、洗苯、脱苯三部分。终冷主要是将硫铵工段来的煤气冷却到25℃~27℃,洗苯是用洗油洗去煤气中的苯,脱苯是将洗苯后的含苯富油脱苯,生产轻苯、重苯出售,脱苯后的贫油返回洗苯塔循环使用。
      ⑥硫铵工段干燥系统排出的含NH3等污染物的尾气,生产系统排放的硫铵粉尘 。
      需设置旋风除尘器和水浴除尘器两级除尘 。
      ⑦粗苯管式炉。
      需燃用冷凝、脱氨 、脱硫、脱苯后的焦炉煤气。
      监察要点:排气洗净塔以及废气收集管路 、硫铵工段旋风除尘器和水浴除尘器运行情况。
      (3)剩余煤气利用(煤气发电、制甲醇、综合利用等) 。
      煤气发电锅炉燃用冷凝、脱氨、脱硫 、脱苯后的焦炉煤气。
      监察要点:各工段是否均使用净煤气 。
      2.2 废水部分
      焦化生产废水分为生产净废水和生产污水两部分 。生产净废水主要为间接冷却水、软水站及锅炉排水,为高浓度盐水,水质较为简单。生产污水来源于与物料直接接触水。
      (1)熄焦废水。
      含有焦尘以及微量的挥发酚、氰化物等污染物 。
      需经熄焦沉淀池沉淀后,除去含有的焦粉后循化使用 。
      (2)剩余氨水 。
      冷凝鼓风工段机械化焦油氨水澄清槽分离出来的剩余氨水,经蒸氨去除废水中部分氰化物、氨和H2S后送污水处理站处理。蒸出的氨气冷凝后分别进入脱硫工序作为脱硫的碱源,蒸氨后的废水送污水处理站处理。蒸氨废水氨氮浓度控制在200mg/L以下,为保证蒸氨废水氨氮稳定控制,需设置备用蒸氨塔和氨水事故槽 。
      (3)煤气冷凝水 、粗苯及各贮槽分离水等工艺废水。
      煤气净化系统各环节设置相应的围堰、地下放空槽及集液坑等收集放空废液 、废水、高浓度冲洗废水等,视水质情况送机械化氨水澄清槽或排至污水处理站处理。
      煤气冷凝液、粗苯及各贮槽分离水等工艺废水,送入焦油氨水分离槽分离后,随剩余氨水一同去蒸氨塔 。
      各贮槽放散气洗涤废水 、硫铵尾气净化产生的废水,均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理 。
      (4)软水站、锅炉排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净排水。
      软水站废水采样中和池进行酸碱中和后,与锅炉排水及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污水一起,回用或送污水处理站做稀释水。
      (5)生活污水 、化验水、雨水、地坪冲洗水。
      送污水处理站处理。
      (6)污水处理站出水。
      处理合格后全部作为熄焦的补充水。需设置调节池和事故排放池。
      监察要点:熄焦沉淀池、备用蒸氨塔和氨水事故槽 、污水处理站工艺、能力、调节池和事故排放池 、查看运行记录及出水水质在线监测COD等数据。
      2.3 固废部分
      (1)焦油渣。
      冷鼓工段机械化氨水澄清槽中分离出的焦油渣,含有煤焦油沥青 、酚油、萘油 、蒽油等成分,属危险固废。现阶段要求掺煤炼焦 。
      (2)脱硫废液。
      是为了避免脱硫及再生过程盐分积累,定期抽出的部分废液,属危险固废 。现阶段要求掺煤炼焦。
      (3)粗苯再生器脱苯残渣。
      洗脱苯过程中洗油再生时,再生器排出的脱苯残渣,属危险固废。现阶段要求掺煤炼焦 。
      (4)沥青渣 。
      蒸氨塔产生的沥青渣,属危险固废。现阶段要求掺煤炼焦。
      (5)酸焦油。
      硫铵工段产生,属危险固废 。现要求阶段掺煤炼焦。
      (6)生化污泥及废油渣。
      生化污水处理站产生,除油产生的废油渣和生化产生的剩余污泥,属危险固废。现阶段要求掺煤炼焦 。
      (7)除尘灰 。
      各除尘系统回收的粉尘现阶段均要求掺煤炼焦
      (8)生活垃圾。
      要求定期送政府指定的垃圾填埋场处理 。
      监察要点:焦油渣 、脱硫废液 、脱苯残渣 、沥青渣、酸焦油 、污水处理站废油渣、剩余污泥等有无专用堆存场所,地面防渗情况,生活垃圾收集、填埋情况。
      2.4 噪声污染源分析
      主要为各种风机等产噪生产设备,需采用加装消音器、基础减震 、车间密闭等措施 。
      监察要点:消音器、基础减震、车间密闭措施 。
    3.执行环境标准
    3.1 废气排放标准

    (1)炼焦炉炉顶无组织污染物排放执行《炼焦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6171-1996)。标准中规定,位于GB3095中一类区执行一级标准,二类区执行二级标准,三类区执行三级标准 。禁止在一类区新建、扩建机械化炼焦炉和非机械化炼焦炉,改建项目不得增加排污量。

    (2)颗粒物 、SO2 、NOx、BaP 、酚类 、氰化氢 、苯等焦化有组织废气排放及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执行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》(GB16297-1996) 。

    NH3、H2S有组织污染源及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4554-93)。

    (3)中小型焦化厂配置的锅炉一般采用净化后焦炉煤气为燃料,相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271-2001)中的燃气锅炉排放标准。

    3.2 废水排放标准

    焦化废水排放执行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3456-92) 。在《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中未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,执行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》(GB8978-96)。

    3.3 其它排放标准

    厂界噪声排放执行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 。

    3.4 固体废物

 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、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9-2001)。危险废物贮存执行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》(GB18597-2001)  。

    实际工作中特别要注意的是:如环境影响报告书、环评批复对企业执行环境标准有明确要求的,以环评批复执行标准为准 。

    总之,焦化企业污染源点多面广,环境监察难度较大,因此需要监察人员不断学习研究,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开展环境监察工作,发现并解决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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